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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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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须知

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,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,请您记住以下条款: 
一、承租人条件 Conditions of Renter
  1 、承租人有一年驾龄,持有合格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,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与所租车型相符。 
  2 、有广州市常住户口;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,须由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担保。 
  3 、国外、港、澳、台人士租车,须持有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,并需有广州市常住口居民担保。 
  4 、单位租车:单位法人及租车经办人必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。单位法人不具备广州市常住户口的,租车经办人只能以个人名义租车。 

二、租期 Lease Term
  1、时租:以小时计算,四小时起租,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,超过租赁期限30分钟以上算超时。
  2、日租:以24小时/日计算。
  3、月租:以30天/月计算。

三、保证金 Security Deposit
  1、承租人除需按时交纳租金外,还需交纳5千至10万元不等的风险保证金,保证金可以交纳现金或以信用卡的形式交纳,如需支票支付的需经银行核实后方可。保证金金额以价目表上公示的金额为准,特殊情况下的金额按车辆概算成本的5%计算。保证金不计利息,不替代租金。
  2、承租人交还车辆后,须暂留1000-3000元作为违章抵押金,在一个月内查询电子警察无违章纪录后再予以返还(一般15-30日内返还)。

四、配置司机服务 Driver Service
  1、本公司安排(代驾公司)配置的司机保证向承租人提供良好的驾车服务,注意行车安全,保持车辆的清洁,按时上下班。出车到外地的,承租人须安排司机的食宿费用。
  2、本公司配置的司机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,承租人须付本公司每天100/150元司机工资,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内加班的,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1.5至3倍的工资,平时加班,按20元/小时支付。
  3、承租人应注意合理安排司机工作时间,避免疲劳驾驶,连续行车超过4小时或500公里应适当安排驾驶员休息时间。承租人应保证驾驶员的合理用餐时间。
  4、承租人对本公司配置司机的工作上不满,可投诉到我公司或要求更换驾驶员,但应保证行车安全及必要的调整时间。

配司机租车须知
租车并配备司机须注意如下事项:
一 、配司机租车不必缴纳任何定金及押金(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黄金周及春节假期用车必须提前预订,并缴纳租金的 20% 作为定金)。
二 、可按如下几种方式签订租车合同或预约订车: 
  1 、老客户紧急用车可免签合同,只须一个电话,我公司司机将会将客户需要的车辆准时开到指定地点; 
  2 、我公司填写好合同,盖上公章,传真到客户处,承租方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盖章回传到我公司即可;
  3 、承租方亲自或委派代表来我公司签订合同;
  4 、我公司委派代表到承租方处签订合同。
三 、承租方不得要求司机违章驾驶,更不得租用甲方车辆用于非法用途。
四 、承租方用车完毕时,将租金交给司机即用车结束。